陈焕柱律师亲办案例
杭州培训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案
来源:陈焕柱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1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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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某与杭州某培训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,该用人单位以陈某请假未征得该公司同意,定性为擅自旷工 ,并要求陈某当众检讨,自述自愿解除劳动合同,并进行了全程录像。陈某找到萧山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,经协调,该公司只愿意承担工资。遂委托我进行劳动仲裁,我代理陈某进行劳动仲裁,首先从根本上否决了该检讨书作为证据的无效;然后指出该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。后经下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居中调解,遂同意在对方支付工资及适当承担经济赔偿金的前提下,达成了调解协议。该案得以较为完满地予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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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B座203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焕柱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1*********6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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